第一章:她和我相遇的那天(1)

    有时我怀疑,自己是不是哪天不小心Si过了。

    Si在某个会议室里,或者某次加班後骑车滑进巷口的小水G0u。

    然後醒来,灵魂卡在某个没有出口的循环里——

    每天打卡、开表单、扫描人脸、吃一样的便当、听一样的废话。

    晚上回家、关灯、假装睡着。

    像一张印错字的表单,我活着,但好像只是个错位的副本。

    我叫林菘光,大家都叫我阿光,或者——「那个坐影印机旁边的谁」。

    二十七岁,独居,有个坏掉两次的瓦斯炉和永远关不紧的窗户。

    没有nV朋友,没有存款,也没有梦想。

    不是说我从来没梦想过。

    我也曾想当画家,当导演,开一间漫画店……

    但长大後我才知道,有些梦想不是醒来就会消失。

    而是一直醒着,它就会慢慢Si掉。

    工作後的我,习惯了隐形。

    开会时记录、聚餐时倒酒,轮到敬酒永远被略过,连自己的影子都学会了缩小。

    我以为,这就是人生——

    对的时间没遇到对的人,遇到对的人却总是错的时间。

    世界像个坏掉的计时器,偏偏却从不肯停。

    直到後来我才慢慢明白,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,不也是Ai情的一种美吗?

    就像月亮错过了海,风错过了云,却依然愿意记住那一刻彼此重叠过的轨迹。

    即使短暂,也足够成为生命中最鲜明的记忆。

    下班前一个小时,部门主管说要聚餐。

    理由是刚好月底了,刚好有人升迁,刚好老板心情不错,刚好订到位子,刚好你不能拒绝。

    我们的聚餐总是差不多的流程:吃烧r0U、喝啤酒、谁cH0U到骰子谁罚酒、谁发表「对未来的展望」、谁偷偷上厕所不回来。

    我坐在最边边的角落,夹菜时夹到别人快吃完的生菜渣,举杯时永远举得b别人慢半拍。笑话来不及笑,轮流敬酒时又会被忘记。

    这不是什麽悲剧剧情,只是……你会慢慢习惯当背景。

    「欸欸,阿光,你喝太少罗~」某个企划男大声说。

    我苦笑着举杯,「等等还要加班回报表……」

    「这种理由也敢讲?」大家笑了一下,没人追究,因为没人在乎。

    「阿光……你画的那张生日卡,真的蛮可Ai的耶。」

    我抬头,发现是坐在斜对面的那个nV孩——刘语柔。

    她是行政部跟我不同小组的同事,长得不是那种一眼惊YAn的类型,但总是乾乾净净的,说话有礼。

    她看着我笑了一下,然後低声补了一句:

    「虽然我猜你应该不是真的想画吧?」

    我有点惊讶,过了半拍才说:

    「……还好啦,就,做点别人不想做的事,感觉自己还算有用。」

    她轻轻一笑,但没有马上接话。

    「其实我也有点这种感觉。」她小声说,「就算别人没注意,也希望自己至少有留下一点什麽吧。」

    我看着她举杯的样子,突然觉得那杯啤酒b什麽都温柔。

    这场聚餐里只有她是真的看着我说话,好像我不是一块浮动的透明塑胶,而是一个名字,一个存在。

    我们没说太多,因为再多说就会有人起哄、有人打岔。

    但她的那句话却在我心里搁了好一阵子。

    结束後,我没等大夥去续摊。

    走出烧r0U店时,雨刚开始落下。台北的夜总是这样,下雨无预警,ShSh冷冷,连路灯都显得疲惫。

    我没撑伞,只把外套拉紧了一点,走过便利商店,路过楼下的夹娃娃店,像往常那样停下脚步。

    今天也玩个两把吧,我想。

    至少让自己确认一下,我还有手感,我还会输,我还能感觉到「成败」这种事。

    我走进店里,打算照惯例玩我那台松爪子的白熊机台。

    只是我还没走到那台,视线就被另一个角落的机台x1住了。

    我停住脚步,愣了好几秒。

    因为我看到——一个nV人倒在机台旁边,全身Sh透,像一件被丢弃的外套。

    我一开始以为是谁喝醉了。

    那nV人侧躺在角落机台与墙面之间的Y影里,头发Sh透,一只手垂在地面。机台蓝光闪烁,在她苍白的手背上映出一层奇异的颜sE。

    我走近几步,愈看愈觉得不对——

    她的指尖蜷着,手臂下有一小滩暗红sE的东西。

    ……血。

    我猛地止步,心跳像是忽然踩了煞车。身T本能地後退半步,脑袋开始闪过各种新闻标题:

    机台店现倒地nV子,涉不明攻击事件

    街头持械斗殴未遂,警调追查目击者

    中年男子深夜失联,疑与街头流血案有关

    ……我只是想玩个机台。

    我的呼x1变得急促,手指微微发抖地掏出手机,准备拨一一九。

    但某种不知名的犹疑拦住了我——或许是那滩血量还不算太夸张,或许是她身形纤瘦、倒卧姿势过於脆弱,看起来更像是……求生者,而非加害者。

    我靠近一点,蹲下身,试着推了推她的肩。

    「小姐?你……听得见吗?」

    没有回应。她的眼睛半闭,额角Sh濡发烫,额头像烧坏的暖水袋,一碰就知道是在发高烧。

    她的嘴唇乾裂、呼x1浅而急,像撑着一口气吊着命。

    我咬着牙,决定先把她翻过来看一下伤口位置。刚一掀开她沾血的黑sE防风外套,视线便瞬间凝固了——

    枪。

    确实是一把真枪,卡在她腰侧的专属枪套内,带着擦痕与雨水的反光,沉静地躺着,毫无误会的那种。

    我还看见她侧腰靠近肋骨的皮肤下方,有个像军用编码的刺青——A-57,黑sE细T,像是烫铁压上去的。

    我的手机还握在手中,一一九还没拨出去。

    但我犹豫了。

    这个nV人不是普通人。

    她是便衣警察?佣兵?还是电视上常出现的那种……职业杀手?

    我正要重新考虑是否要报警时,她忽然低声呢喃了一句。

    「……救救我……」

    声音很轻,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残响,甚至听起来不一定是说给我听的——更像是说给命运听的。

    但我听到了。

    这句话像是在推开一扇门,一扇不该为陌生人敞开的门,却因这三个字,犹豫变成了行动。

    她还在发烧,脸sE惨白得像快要断掉的蜡烛。她会不会Si在这里?我不知道。但我知道,继续躺着,她绝对活不了。

    我不是冲动的人,但也许今天不一样。

    或许我只是……太久没有做过什麽「有重量的事」了。

    我试着把她背起来。

    她轻得像空的提包,整个人靠在我背上,只剩下T温和Sh冷提醒我:她还活着。

    走出夹娃娃机店时,雨下大了。我把她的头往我肩膀靠了靠,用自己那件半乾的外套遮住她的後颈。

    我不是英雄,也不是医生。

    我只是……听到了有人说「救救我」,而那天刚好,我有力气去救。

    这次,至少我背上有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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