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话才刚说到一半,凌荷已经走了过来,一个低头就把我刀叉上的培根衔走。
「这样不就吃了?」凌荷俏皮地对我眨了眼睛,又继续弯腰收拾自个儿的东西,天知道她从我手上掠夺的不只是食物,是我整个注意力。
我究竟……是怎麽一回事?
以前在学生时代,我也喜欢过男生,虽然那样的「喜欢」应该是一种「欣赏」或者「崇拜」,因为并不会有像现在那麽强烈的感觉――心跳不由自主的加剧、脸发烫得可以煎蛋,所受的教育也告诉我,异X相x1的道理天经地义,然而凌荷却完完全全打破了这个天经地义……
我严重地思考着这个问题,为甚麽会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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