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第四天,警方在湖里发现了那位失踪客人的尸体。尸体被送去解剖,结果是溺死。据宾馆的服务员说,那个男子那晚吃饭时喝了三瓶啤酒和不少的白酒,因此警方推测,这名男子也许喝酒太多,深夜上桥时酒还没有醒,不小心从?桥栏上跌落淹死的。
宾馆和死者家属联系,让他们把尸体领走。可是查找了半天,也没有找到那个人的住址,所以说,那个人的姓名,电话号码和他的住址都是假的。查看死者传达衣服,在上衣的内侧写有刘刚。
又过了五六天,一名三十五六岁的女子单独来宾馆住宿。在登记时,她写下了马艳红,住址是龙安市东城区。吃饭时,这位女子问女服务员:“听说以前湖里出过事吧?”
“是的,一个男的从大桥上掉了下去。”
“听说他是晚上才出去的,那他出去时是几点?”
“晚上十点左右。他说要去看女鬼,我劝他说,什么鬼呀,只是传说,不会有的!可他不信,非要出去看看。”
“我也想去看看,怎么样?”那个女子说。
“别去了吧,我刚才说过,没什么鬼,尽是瞎说,”
“可我不是为了好奇呀。”那个女子坚持说。
到了晚上十点多,那位女子便脱下浴衣,离开了宾馆,女服务员一再劝阻,并提出若她真要去,就陪她同去,但女客硬是拒绝了。“难能遇到鬼,两人同去她就不会出来了。你绝对不要跟我来”
无奈,女服务员目送着她离去,心里非常害怕。老板也非常担心,过了十多分钟后,女服务员还是决定到大桥上去看看?站在大桥头,看不见桥上有人影,女服务员慌忙返回,叫上其他服务员,从大桥的一端到另一端来回寻找。结果?还是没有找到。这次老板没有等到天亮就向警察报了案。警察迅速赶到,用手电进行搜查。搜查了很长时间也是没有见到那个女客人。三天后,那位女客成为溺水尸体被人发现。
宾馆想要通知女客家属,结果和上次一样,女客写下的地址,姓名及电话号码都是假的。这起事件因为是第二起,连个人去太明湖都是在深夜,又都是为看女鬼而死,因此报纸和电视台更是连篇累牍大肆渲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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